婚姻家庭常见问题
1、夫妻财产能否约定?如何约定?该约定有何效力?
根据民法典婚姻编有关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的时间可以在结婚前,也可在结婚时或结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离婚时对共同债务应如何偿还?
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何权利和义务?
父母有抚养、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无探望子女的权利?
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5、在什么情况下,彩礼应予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后两种情形,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